第一卷 第2章:氓
孤单十二年的时候,我和钱晨恋爱了。也许是盲目的,但对当时的我来说,这正是我寻求的能抚慰我灵魂的东西。
喜欢上钱晨还是在我刚上六年级的时候。
那时候,他被校足球队选进我们学校,在初中部上课,每天放学参加训练。
有一天,从操场经过的时候,我这个略动凡心的小女生发现了正在带队跑步的他。
钱晨长得高而强壮,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简单的乱寸发使在阳光下运动的他显得活力十足。
我当时就像追星族见了偶像一样,紧张、心跳,然后在与偶像眼神相遇的瞬间触电,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迅速离开了操场。
辗转反侧了一个星期,我告诉我的死党文夕,我很喜欢钱晨。
她告诉我她曾经看到钱晨和一个跟他同年级的女孩行为暧昧,应该是在交往。
我听了很沮丧。
文夕马上安慰我:“他长得这么黑,没什么好的,别难过。”
我反驳她说黑是健康的表现。
她沉默地看了我三秒种,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旁观者清。他真的一点儿都不帅。”
当然,我最终还是没有听她的话。
九八年,我上初一。
九月三十号晚上,小学同学组织聚会,文夕和我都参加了。
在选择娱乐项目时,他们竟然说要一起去天安门,理由是国庆节前一天的天安门很热闹。
我不懂他们所说的热闹的概念,滑稽的超大型盆景,还是从各地赶来看第二天升旗仪式的到处打地铺的人群?
我跟文夕说我不想去了。这件事对于我来说无聊至极,而且我对于不想做的事一向不会妥协。
但很突然地,钱晨以文夕男朋友的好友的身份出现了。他也是要和我们一起去的。
于是,没等任何人来劝我,我就妥协了。
是的,我妥协了,甚至向往。这是个可笑的转变,是个讽刺。
十·一前夕和钱晨去天安门广场看灯火。我感到非常的浪漫。
我们在学校附近的居民楼下集合。男生们都骑了车来,带没骑的女生去。
我认为他们选择的这种方式很人道,因为他们安排了钱晨骑车带我去,即使这违反了交通规则。但在爱的路程中,我们还需要规则吗?我已经忘乎所以。
一路上,我坐在钱晨车前的横梁上,心潮澎湃,后来和他闲谈了几句才得以放松。
他是个风趣的人,而我当时情商为零。我们就这样嘻嘻哈哈、没心没肺地颠簸到了天安门广场。
情况比我想象的还糟。人多极了,几乎看不到通往广场的地下通道入口。
我们一大帮人都没能抵过这汹涌的人潮,没两下就被冲散了。
正在这时候,钱晨把手伸过来,让我拉着他不要走丢。
于是我飘飘然地拉住他厚实的手,随着他穿梭于混乱的人群间。
这时,我对“伴侣”这个词有了一个最初的概念,就是当你迷惘的时候,能和你手拉着手一起度过的人。
终于,进了广场。钱晨深情地看着城楼上的毛主席像,感慨着:“不容易啊,可算见着毛主席了!”
我在旁边咯咯地笑,转头看他的时候,发现我的眼睛和他的肩膀是在一条水平线上的。
“真伊,咱俩交朋友吧?”他突然转过头问我。
“你不是有女朋友了吗?”我故作平静地问他,其实心里紧张极了。
“早就分了。”他说,“咱俩交朋友吧?你看毛主席还看着咱们呢!”
“呵呵,是向毛主席保证么?”我傻笑着,那只被他拉着的手已经出了汗。我想这是梦,是电影,或童话,我就是个灰头土脸的姑娘什么的。
因为初中的学校不同,我们不能经常见面,就写信。
每天中午休息的时候,我都会到学校的传达室拿信,看钱晨在各式各样的信纸上规规矩矩地写着他在球队的生活和“老婆我爱你”之类的话,然后回信给他,告诉他我也爱他。
虽然当时的我们都不可能理解爱情,但这样的小幸福还是给那个年纪的我带来了美好的回忆。我尤其记得那年秋天的那些个周末的傍晚,我们吃过晚饭便约在以前学校的门口见面,然后翻墙进到操场,在里面奔跑,踢球,直到夜幕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