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4章:中点
在学校附近的饭馆吃完饭,看表:五点二十。
我跟瑞阳约好了八点在三元大厦附近吃晚饭,还有近三个小时,就决定先散散步,走累了再打车。
从北二环西到北三环东,我曾经打车完成这段距离,费用大概是十七块钱,似乎不是很远,但实际上它比我想象得远得多。当然,这在我走到终点之前是不知道的。不到最后谁也不能肯定什么,人活着也就是赌注。
昨天买的骆驼烟还有三根儿。我索性点起一根,边走边抽。
嘴里面念叨着英语,以羊羔的身份跟上帝说了些话。突然有个单词没想起来,把“The man who is 善良的 is the greatest one.”里的“善良的”给忘了。后来想不起来了就不想了,以“God is fair.”代替,算是恭维吧。
拐过第一片居民区的时候,我抽完了第一根烟,发现走路其实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
在往北直通三环路的那一段,我抽完了第二根烟,路过一辆黑色现代Santa Fe和若干陌生人群。我想等我老了以后也会喜欢这样的行走,路过一些让我感到塌实和匆忙的东西。
上三环的时候,我开始感到累了,就像1500长跑中的500至600米段。烟还有一根,索性就在这样疲惫的时候消化掉了,但后面的路怎么走,我没想过。补充力量的东西没了,空了,我还得往前走。这不怪力量,只怪我倔强地要走。我可以打车,或到附近的水吧休息一会,但开始走的路程就显得没有意义了。于是对自己说:“打车的人都太傻,得到了效率却失去了时间欣赏路边的美景。人们可以用钱买到一切,却买不到靠自己的力量走到最后的心安理得。”
离三元桥还有三站地的时候,堵车。汽车们开始走得比我还慢。我没有任速度上的成就感,因为突然发现行走的只是我一个人。不过心境比写《疏途》的时候温暖而麻木得多。温暖是因为相信身边总有另一个我的力量在守护着自己,麻木是因为自己一个人走惯了,就觉得孤单是理所应当的了。
独自行走,本性让人渴望被陪伴,于是把自己分成两个灵魂,和自己手拉着手。
七点半,天黑了。终于看到了终点,我的心里除了平静,还是平静。
从起点到终点其实是一段很简单的路程,意义只在于人们如何经过。以不同的方式到达终点,不论惬意、疲惫或麻木,总会有心灵上的收获。
我激动于自己竟然走到了这里,买一包骆驼送给自己,再点起来的时候完全是可以冲着天空呐喊的心态。这种时候心里是别人不能体会的感动,那必是经历了同样的遥远和疲惫之后。
我从阳光明媚走到夕阳西下,再走到万家灯火。渴望从万家灯火再走到夕阳西下,但自身的力量已经不允许我这样做了。我累了,走到这里就已经足够了。上天给我的很公平,一个靠自己走出来的经过和心安理得。
在终点休息的时候,我收到了瑞阳的一份小礼物,鲜艳的粉红色包装纸,相比之下让我觉得自己似乎老了很多。
交谈,缅怀年轻时的天真和美好后,剩下的就只是疲惫了。
我想自己还是走不出来了:虽然我才十八,但我的心已经老了。
回忆沉重,事情多而沉重,课业负担沉重,与人类相处艰难,行走艰难。
在途中,我一直要求自己不可以倒下,只为了遵守曾经的许诺,却终于在未完成使命的时候崩溃了。
上帝对我说,能走到终点注定伤痕累累。
我对上帝说,可悲的是,我的全部旅程只是为了追求一个意义主义。更可悲的是,我还没有走到终点,就已经失去了那曾经陪伴我的、拥抱我的、亲吻我的、我唯一的神。他漠然或微笑地看着我,任我怎么难过与感动,也无动于衷。
我才发现,原来给我力量的不是另一个自己而是他,给我痛苦的人是他,给我路边美景的是他,给我终点的意义的还是他。他的出现和我的一滴疲惫的眼泪,将是终点的全部价值。
为了这宝贵的一刻,我可以在终点流干所有眼泪,却不能在途中软弱、背叛和反悔。这是我行走的规则,只为了不在半路粉身碎骨。
而当我到达这所谓的终点的时候才看见,其实前面还有无至尽的路。原来上天给人们的是一段只能在中途筋疲力尽却不许退出和没有终点的路。终点所出现的一切也都是根本不存在的幻觉,唯一的选择便是在接下来的路途中失去体力……而在途中,每个人的身边也不存在任何双生陪伴,我们只是用自己的左手拉着右手,眺望着远处那个消失的点。
我站在那里,眺望着视觉上那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终点。
从阳光明媚,到夕阳西下,到万家灯火,到筋疲力尽……